2012河南开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110名公告
2012-06-15 14:35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开封政府网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工作人员。现制订如下简章:
一、招考范围、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经开封市政府同意选派的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及往届委培生;
参加开封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截止到2012年7月1日)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开封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符合安置条件的开封籍退役士兵。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7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凡与用人单位党政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党政班子成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2年7月2日8:00至7月6日18:00期间登录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378-3666693。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2年7月10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报考者准备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19日8:00至7月22日16: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三)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达不到3:1的,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及考生本人意愿,采取协商的方式予以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核减后仍达不到的,该岗位不再招聘。7月10在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开封人事人才网公布拟调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的递减和取消情况,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报考因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而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7月13日18:00之前到开封市人社局规划调配科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个别专业性强、学历要求高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经市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
(五)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12年7月11日18:00前到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3年内不准在开封市报名参加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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