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事业单位:2012新乡延津县事业单位招聘191人
2012-08-01 13:25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延津县政府网
依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并经延津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延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这次延津县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191人,其中农村小学教师120人、幼儿教师60人、网络安全与管理2人、新闻宣传3人、法律辅助4人、法医辅助1人、法律宣传1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2012年延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已取得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生,河南省常住户口或河南省生源;其他岗位要求已取得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生,河南省常住户口或河南省生源;98级中师生仅限延津县生源;截止目前在延津县高中连续任教6年以上(2006年6月30日前),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专科且第二学历为本科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代课人员(以任教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出具的证明为准),可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3日—8月8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县政府院内东三楼就业大厅)。
3、 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件。对资格条件初审合格的人员,需提交《2012年延津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此表在相关网站上下载)一份(相关复印件附后)、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42元、近期1英寸免冠彩色照片(3.6cm×2.7cm)5张。
4、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根据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名额。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发票到报名处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5、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承担。
7、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河南华图网(http://henan.htexam.com )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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