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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濮阳市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招聘50名公告

2017-09-04 13:42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范县网

【导读】2017年濮阳市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招聘公告(50名) ,报名时间:9月4日8:00至9月8日18:30,报名地点: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二楼后勤保障股(新区中原路东100号)。

  根据《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范县城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公益性岗位人员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

  本次招聘人员岗位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招聘人员共计50名。其中座席员20名,信息采集员30名,不限制专业,根据工作岗位性质,能熟练操作电脑、手机软件和计算机、电子信息工程及相关专业优先。

  三、招聘范围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座席员要求为女性,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岗位进行招聘,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信息采集员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和公益性岗位要求进行招聘,能熟练操作手机软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公益性岗位要求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登记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中的“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下同);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参战退役士兵、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残疾退役军人中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烈士家属中的“4050”人员;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城镇低保家庭、孤儿、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范县组织的所有人事考试;

  4、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聘用期限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为1年,表现优秀的见习训练大学生办理《就业失业证书》,半年后转为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用人时间为3年。

  五、工资标准

  (一)高校见习生工资每人每月为1740元,其中人社部门补贴700元,县财政补贴1040元,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公益性岗位工资每人每月为1740元,其中人社部门补贴1300元,县财政补贴440元,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六、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濮阳市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招聘公告》在范县网(www.fanxianw.com)、范县广播电视台、范县通等媒体上发布,同时在范县县委综合楼一楼大厅、人防办公楼一楼大厅和新综合楼一楼大厅张贴。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8:00至9月8日18:30

  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二楼后勤保障股(新区中原路东100号)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持身份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持退伍证、就业创业证书、户口本原件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登记失业人员持就业创业证书、低保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4张,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5、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采取报名时初审和人社局复审的办法进行,应聘者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七、考试

  考试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采取回答问题(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八、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考试在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下进行,由城管局承办具体事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解释。

  县城管局咨询电话:0393-5265722 5869252

  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393- 8508398

  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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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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