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濮阳南乐县招聘农村小学及特校教师70名公告
2016-06-07 18:13 河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濮阳人社局 作者:黄泳顺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濮阳市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濮人〔2007〕58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农村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70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小学语文数学教师65名。
其中:张果屯镇 7名 韩张镇 7名
千口镇 9名 福堪镇 9名
谷金楼乡 5名 西邵乡 5名
寺庄乡 7名 梁村乡 9名
元村镇 7名
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者可任意选报其中一个乡镇,被聘用人员分配到所报考的乡镇。
(二)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农村小学语文数学教师:
1.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为解决1999年全县“双减”工作遗留问题,原从事教育工作被辞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高中以上学历“待青人员”可以报考。
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1.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具有特殊教育类专业或心理咨询专业,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
3.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
5.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三)从我县入伍的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招聘岗位按照濮发〔201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的,缩减招聘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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