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源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9名公告
2016-07-07 08:37 河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济源教育网 作者:黄泳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济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教育局招聘教师的批复》(济编〔2016〕19号)和《关于市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的批复》(济编〔2016〕25号)精神,结合济源实际,现制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9名(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2.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
3.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6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7月6日以后出生);
5.持有教师资格证;
6.应聘初中教师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济源市幼儿园教师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
7.所学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应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一致;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2002年经原济源市教体局介绍上岗任教的中师毕业生可以不受年龄、学历、专业条件的限制应聘1005—1009岗位。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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