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商丘民权县选聘治安巡防人员53名公告
2017-05-23 11:29 河南招警考试网 http://www.gougoufx.com/zhaojing/ 来源:民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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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治安防范工作,有效缓解基层警力不足问题,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综治办设立治安巡防大队,从我县近年来安置的退役士兵中 公开选聘治安巡防人员,批招录已结束,现第二批招录5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岗位职责
(一)选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阳光操作,稳妥推进。
(二)岗位职责。本次选聘的治安巡防人员为治安巡防大队全供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由县综治办组织管理,公安机关使用并代为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是开展治安巡防、辅助社区民警开展“一村一警”工作。
二、选聘名额
53名。
三、选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培训、聘用的程序公开进行。
四、选聘条件
选聘我县近年来安置的退役士兵,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思想素质;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38周岁(1998年12月1 日以前,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本人的士兵档案年龄为准;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
(七)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知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期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因企业改制买断或机构改革终止行政工作关系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家庭主要成员及近亲属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8.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编辑:华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