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22名公告
2017-07-13 11:57 河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华小图
为进一步提升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水平,实现洛阳首选,河南领先,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发展目标,更好服务洛阳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经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洛编办〔2017〕128号),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22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院简介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洛阳市政府举办和管理的我市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主要面向地方、行业培养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院涵盖医药卫生、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建筑工程、财经商贸、文化艺术和旅游等专业大类,同时承担成人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1万余人,教职员工6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108人;教授、副教授152人,双师型教师124人。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洛阳市优秀专家等16人。计划投资21亿元人民币的新校区建设项目已全面启动。
二、招聘职位与专业
思想政治辅导员职位22名。专业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思想政治辅导员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毕业);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大学本科期间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兼职辅导员或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在其他高校从事过辅导员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lyvtc.net)通知公告栏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2017年7月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6日—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过期无效。报名为现场报名,不接收网上报名。以上时间同时接受电话咨询,电话:0379-62233835。报名费:30元/人。
2.现场报名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机场路6号。火车站可乘83路、市区乘98路、27路公交车至飞机场站下车。具体报名地点见学院(北院)门口当天通知。
(编辑:华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