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工学院招聘79人公告
2017-07-18 13:48 河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信阳人事考试网 作者:李艳敏
根据我校事业发展要求,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9名,其中博士毕业生67名,硕士毕业生12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工学院始建于1975年,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原城市群核心区重要城市、豫北工业名城——新乡市。学校是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学校。
本着“对接产业、突出重点、打造特色、形成品牌”的学科建设思路,学校紧密对接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建设特色优势学科,形成了以工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五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现有50个本、专科专业,省部级以上特色(示范、名牌等)专业23个。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名,占地面积1127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馆藏适用纸质图书156万余册,电子图书17.6万余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亿余元,拥有省级工程技术中心6个,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所11个。现有专任教师85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618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02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等75人。
学校重视教育教学改革,持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完善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8项。学校是“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近5年来,学生在全国各种技能竞赛中荣获国家级奖项500余人次。毕业生质量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好就业、就业好”成为学校一张亮丽名片。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积极搭建科研平台,目前拥有省级工程技术中心6个。学校与新乡市联建的新乡市机电装备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大力开展协同创新和开放创新,工作受到各级政府肯定,2017年初,河南省4大班子领导亲临中心考察指导。
展望未来,学校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和大力发展应用技术型大学的难得机遇,积极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放办学、提升内涵、强化特色、彰显品牌,努力尽早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在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和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处)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工作人员79名,其中博士毕业生67名,硕士毕业生12名。详见附件《河南工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2015年6月至2017年7月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对于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应聘者第一学历原则上为普通全日制本科,且与硕士、博士阶段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
7.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工学院(http://www.hait.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33,进入“河南工学院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硕士岗位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上午8:00至2017年7月30日下午6:00(周六、周日正常受理);博士岗位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上午8:00至2017年12月31日下午6:00。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7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373—3691057。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应聘者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相关考试信息。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竞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根据专业特点,面试内容还可以包含实际操作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其中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养、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及发展潜质等,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于结束的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编辑:李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