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周口扶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公告
2017-08-02 11:25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未知
为切实做好火灾扑救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经扶沟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专职消防队员。
一、指导思想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政府购买劳动服务,由扶沟县公安消防大队使用,并负责业务训练,实行军事化管理,配合现役消防官兵承担灭火、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招聘时间
8月2日至8月8日为发布公告时间,8月7日至8月11日为报名时间,8月15日为体能测试时间。
三、招聘对象和名额
征召对象:农村退伍士兵和优秀的地方青年,具有B照以上驾驶证、会车辆维修、体育文艺、会游泳、会公文写作、会焊接切割技术的优先录用。
征召名额:共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限男性)。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消防,品德优良、乐于奉献,在社会上无违法乱纪行为。
2、年龄18至28周岁,身高1.62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0%-15%,眼睛无近视,身体健康无残疾,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列入县公安消防大队财政预算。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工资、高危补助工资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为本科以下2200元/月,本科以上含本科2500元/月;绩效奖励工资为600元/月,视绩效得分有所变化;高危补助工资为600元/月,从事灭火救援一线人员享有。
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伙食、服装、意外伤残保险、社会保险等费用不发个人,保险费等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扣缴。
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培训合格试用期满后全额发放。
六、聘用
1、对招聘对象进行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不予录取。
2、对招聘报名对象的进行政治审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扶沟县消防大队将对征召对象进行为期2个月的培训、考核,对不适合在消防部队工作的人员进行淘汰。
4、待培训考核期满后由第三方劳动服务机构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报名地点:扶沟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刘指导员 电话:15238479607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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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