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及辅导员25名公告
2017-08-03 15:15 河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作者:李艳敏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学院教育教学需求情况,经有关部门同意,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名、辅导员6名。
一、招聘条件
(一)教师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且在高校任职5年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含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6. 2017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教师岗位的要求;
7.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辅导员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国共产党党员;
3. 遵守宪法和法律;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2017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担任过学生干部;
7.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 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0日上午8:00至8月11日18:00。
报考者登录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官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人员不能同时兼报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且报考教师岗位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信息提交后,系统将自动反馈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1日18:00。考生可在8月11日18:00以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岗位核减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及以上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核减为2:1,达不到2:1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四)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至2017年8月11日18:00前,考生必须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报名表》一份,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该报名表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无报名表者,现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017年8月12日在网上公布招聘岗位的取消情况,不另行通知报名者。
(五)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1.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8月15日至8月16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
2.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地点: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院内。(开封市东京大道中段)。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1)打印的《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报名表》一份。(2)报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打印,下同)。(3)报考教师岗位: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报考辅导员岗位:提交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4)报考辅导员岗位提交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需乡镇党委级或高校党总支级)。(5)报考者系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6)符合放宽年龄人员需提交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高校任职时间证明的原件、复印件。(7)担任过学生干部人员提交所在高校院、系有关学生干部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能证明担任过高校学生干部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需携带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并在网上公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教师笔试内容:高校教师所需具备的理论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辅导员笔试内容:高校辅导员所需具备的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笔试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9:00 —11:30,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需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报考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均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
(编辑:李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