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封兰考县直事业单位招聘105人公告
2017-08-04 19:28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兰考县就业促进局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应聘岗位,择优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县直事业单位,进一步提高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5名,具体岗位见《兰考县2017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下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其中:法律岗位招聘对象报名时需具有兰考县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兰考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
6.兰考县范围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7.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兰考就业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发布时间自2017年8月4日至8月14日。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5日至8月1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
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
3.报名应提供资料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兰考县2017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可从兰考就业网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初审验证后,现场采集人像信息,并缴纳考务费60元。
应聘者应于8月15日前将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正反面)的电子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lk23301579@163.com(扫描件格式统一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M,压缩包以本人姓名命名)。
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初审验证后,不得更改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为3∶1,达不到此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取消的,应聘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或不符合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务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2,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在兰考就业网、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2.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举止等基本素质。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之前,因应聘者被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应聘者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缺额的,不再递补。
因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致使该岗位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 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编辑:李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