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郑州中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50人公告
2017-09-12 14:12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河南东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为满足中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河南东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一)法律专业5人;
(二)文秘专业5人;
(三)计算机类专业10人;
(四)土建、规划、房产、测绘类专业10人;
(五)不限专业20人(档案管理及窗口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根据不动产登记中心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分配。
二、招聘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年龄30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且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1.法律、文秘、计算机类相关专业要求第一学历达到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土地、规划、房产、测绘类相关专业要求第一学历达到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
3.档案管理及窗口人员不限专业,要求第一学历达到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
(三)聘用后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所发布的公开招聘公告来开展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自2017年9月12日起,将在中牟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及河南东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东工HR)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报名地点:河南东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就业服务大厅(中牟县城区官渡大街与建设路向南100米路西二楼)
4.咨询电话:0371—62108821/62108822。
5.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认证报告1份;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4)自由格式个人简历1份(包含自我介绍及评价、个人特长及岗位认知等内容);
(5)现场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
6.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作出诚信承诺。河南东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将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7.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21日、22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形式: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9月23日,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9月26日通过公司微信公众号(东工HR)公布。
(四)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根据招聘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专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公司微信公众号(东工HR)公布,同时以电话及短信通知方式告知应试者本人。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4.面试时间:9月27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资格确认:根据各招聘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专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不能按照招聘名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时,按照并列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体检标准严格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招聘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体检合格后,聘用人员与河南东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由中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结束试用并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实发工资为18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承担合计约1450元/月)。正式聘用后实发工资为2000元/月,正式聘用满一年后,实发工资上调至2200元/月。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河南东工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编辑:河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