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城建学院招聘11人公告
2017-11-03 19:06 河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河南城建学院 作者:李艳敏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硕士毕业生11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城建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城建”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高校,也是全国仅有的以“城建”命名的两所本科高校之一。先后被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50强高校、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省最具公信力的十大教育品牌、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占地面积1730亩,现有教职工1194人,其中专任教师909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6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762人;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51人。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两万余人。
学校设有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学院、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计算机与数据科学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数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6个学院。现有53个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涵盖工、管、理、文、法、艺等八大学科门类。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纪委(监察处)的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由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城建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5、2016、2017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有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
6.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和其它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城建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河南城建学院(网址http://www.hncj.edu.cn)网站,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1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直接登录“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28)进入或经河南城建学院网站(http://www.hncj.edu.cn)链接进入“河南城建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1 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三)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核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为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笔试前,须先到我校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核查,届时应聘人员需携带的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②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贾发现 郑化浦
联系电话:0375—2089083 2089192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试讲、答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根据专业特点,面试内容还可以包含实际操作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所有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天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若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由我校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社厅审核后,在省人社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上报拟聘用人员名单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监察小组,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以及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5—2089083/2089192(河南城建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5-2089310 (河南城建学院纪委)
河南城建学院
2017年11月2日
(编辑:李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