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周口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12名公告
2017-04-24 09:58 河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周口师范学院 作者:华小图
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以人事代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专职辅导员:10名。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2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条件和基本要求外,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中共党员。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高校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32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热爱学生工作,有吃苦奉献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善于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具备良好的社会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和信息技术处理等能力。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2017年应届和往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并于2017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者,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为心理学专业,并已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六)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地方文件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岗位要求
(一)专职辅导员岗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岗位只能二选一,不得兼报。
(二)被录用人员按照周口师范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在辅导员岗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4年,在服务期内不得转岗或报考博士研究生。
(编辑:华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