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漯河市市直机关第一批遴选公务员30名公告
2017-08-14 11:48 河南公选遴选考试网 http://www.gougoufx.com/gxlx/ 来源:漯河市公务员局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一、遴选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本次市直机关共公开遴选科员职位公务员30名(具体遴选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1.全省范围内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公务员;
2.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3.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4.中央和省机关驻漯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等)工作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德端正;
2.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见附件1);
4.按照规定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为按规定符合转任到党政机关条件的工作人员);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7.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省政法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纪检、检察机关审查的;
5.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遴选办法和工作程序
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加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通过漯河党建网(http://www.luohedj.cn)、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等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至8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黄河路647号)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2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漯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2)。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开考比例
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遴选计划,核减后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已报名人员如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报考其他职位。
4.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另行通知。
(三)笔试
1.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后出现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加试
1.有加试环节的,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加试,加试满分为100分。
2.加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另行通知。
3.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加试。不参加加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总成绩
1.无加试环节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有加试环节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加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遴选职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
3.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试用及办理转任手续
1.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进入遴选部门(单位)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
3.试用期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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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