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濮阳清丰县引进高学历人才58名公告
2017-10-16 09:15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清丰县人民政府
2017濮阳清丰县引进高学历人才58名,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5日,报名地点: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102房间(清丰县政通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北)。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清丰县高学历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县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择优引进。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拟引进高学历人才58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等见《清丰县2017年高学历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在编在职人员需经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公告发布前,辞职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在职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我省、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清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采取统一考试方法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发布公告
《清丰县2017年高学历人才引进公告》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www.qingfeng.gov.cn)和大河清丰网站(http://www.qingfengw.com)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按引进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比例等于或小于3:1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博士直接进入面试。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5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102房间(清丰县政通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北)。
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注册学历备案表1份;填报《清丰县2017年高学历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从网上下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交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4张(红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其中两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同时提供照片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者,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试预备人选。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编辑:李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