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洛阳栾川县部分事业单位选调35人公告
2017-11-03 10:01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栾川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选调财政全供事业工作人员3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选调计划
面向我县目前除教育、卫生系统外的差额补贴或自收自支事业在编在册且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中选调财政全供事业工作人员35名。其中:县扶贫办(扶贫信息中心)选调3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乡镇站所)选调8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选调20名(其中3名用于目前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的在编人员选调);县旅工委所属县旅游发展中心选调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栾川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拟聘用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政治可靠、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6.截止2017年9月30日,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9月30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选调办法和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1日—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3.报名方法: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栾川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3)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无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的需提供学籍档案);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选调计划并退还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11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7.参加笔试考生将在中国栾川网和栾川人才网进行公示。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编辑:河南华图)